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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类商品验收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31 浏览次数:58
  引用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玩具使用说明》。
  
  国产玩具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
  
  厂家营业执照;
  
  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必须具备的商品中文标签及说明标识内容
  
  产品名称
  
  使用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与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名称相一致,并与其实际内容相符。
  
  产品型号
  
  使用说明应与产品型号相一致,不同种类、不同型式的产品不能通用同一说明。
  
  主要成分或材质
  
  对含有填充物的玩具,应标明主要成分或材质。
  
  年龄范围
  
  在包装及说明书、标签上应标明适合儿童使用的年龄范围。
  
  安全警示
  
  对需要有警示说明的玩具应予以标明。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应标明玩具生产者经合法登记注册的名称、通讯地址。
  
  使用方法
  
  使用说明上应标明使用玩具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组装程序图
  
  拼插玩具、组装玩具有组装程序图。
  
  维护和保养
  
  较复杂和容易损坏的玩具有维护、保养方法。
  
  产品标准号
  
  应标明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保养方法。
  
  产品检验合格证
  
  每单件玩具产品应有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安全使用期限
  
  需要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按年、月、日顺序标注)。
  
  进口玩具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
  
  委托(代理)授权书;
  
  国家检验检疫局或指定单位出具的合格检验单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必须具备的商品中文标签标识内容
  
  同国产商品,可免除标注生产者名址、产品标准号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须标明原产国、地区和代理商、进口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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