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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mbus“传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6 浏览次数:80
  编者按:有这样一家科技型的小企业,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专注于高速内存产品的研发。作为一家技术研发型小企业,其技术在当时看来颇有前景并曾获得业界巨头的鼎力相助。但时过境迁,20多年后的它已经基本丧失了自主技术研发能力,并靠着已有的专利积累,四处起诉过活。

  大家应该也已经猜到了前面提到的公司,他就是目前仍能够时常登上新闻头条的Rambus公司,作为一颗曾经IT圈内冉冉升起的新星,他的轨迹或许能够成为手握大量专利的大企业在生命周期最后阶段的一个缩影。当然,Rambus的继续存在和盈利也是当前专利体制下一个不可回避的、不那么光彩的注脚:当一家公司无法继续推动市场和科技的发展的时候,那么他很有可能成为整个市场和其他企业进步和创新的绊脚石,而最重要的是这样的企业可以继续保持上市资格并且完全合法。

  故事要从1990年3月说起,毕业于伊利诺斯大学的Mike Farmwald博士和毕业于斯坦福大学的Mark Horowitz博士联合成立了Rambus公司,一个月后,公司申请了自己的第一个专利,而这项专利就名为Rambus,是一项与内存总线相关的工艺。虽然这项专利的申请工作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努力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但这项专利作为Rambus所申请的第一项专利仍然值得一书。

  经过最初两年艰苦努力之后,Rambus凭借其在高性能内存总线以及相关控制器方面的优势开始获得了一些关注,并赢得了一定的威望。从此,Rambus进入了自己的黄金时期,更确切的说是自己主业的黄金时期。

  之后,Rambus顺理成章的站上了一个全新的高度。Rambus获得了业界巨头Intel的全力支持,并签订协议,成为了当时奔腾4处理器的内存标准。此时,Rambus已经是纳斯达克上市企业,其股价也达到了公司历史上的顶点——109美元。

  2000年初,Rambus发布了一个能够彻底改变公司轨迹公告:PC100/133 和DDR SDRAM都是基于Rambus的专利,所以所有的内存制造商必须支付授权费用。费用的总和现在已无法查清,但显然会是一个天文数字。

  之后的事情大家都清楚了,由于Rambus的生产工艺兼容性几乎为零,因此受到了大多数内存生产企业的抵制。另外由于其高的离谱的售价、不时宕机的bug以及2%-4%的微弱性能提升,其在消费市场处境也犹如寒霜。

  此后,Intel毅然决然的抛弃了Rambus的DR DRAM标准。但由于之前曾签订合同,Intel为自己的行为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由于撕毁合约,Intel不得不从2002年第四季度开始(自然季),连续五年,每季度支付给Rambus公司500-800万美元现金。

  总体来说,虽然被Intel无情抛弃,股价一蹶不振,但Rambus公司仍然活得相当潇洒。而在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如此一笔巨额财富之后,Rambus也渐渐发现,这或许才是公司未来所要走的路。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Rambus仍然保留着相当的研发实力,其之后开发的XDR内存技术虽然仍未获得主流消费市场的认可,但已经开始有一些设备开始采用,并获得了一定的收入。

  在经历了阵痛之后,Rambus开始痛定思痛。当然不是从技术层面,而是从法律层面。通过起诉三星等公司联合操纵价格、垄断以及不正当竞争的手法,Rambus获得了高达9亿美元的赔偿。

  法律是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武器,但从Rambus的发展历程看来,法律、专利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和赔偿更像是毒品,一旦尝到了他的甜头,想要戒掉就已经变成了不可能。在于海力士(现代)的官司结束之后,海力士代理律师Kenneth Nissly曾坦言“从1997年起,Rambus就已经在计划起诉整个DRAM产业”。我们虽然无法猜测当时的Rambus是否真的有这样的“高瞻远瞩”,但不可否认,Rambus以成为了整个DRAM行业甚至是半导体行业的“吸血鬼”。

  在DRAM行业“所向披靡”之后,Rambus又将律师函发给了更多、更多的企业。

  随着移动终端的崛起,一批半导体新贵也迅速形成,这其中就包括博通、飞思卡尔、LSI、联发科、NVIDIA、意法半导体。由于移动终端同样需要使用DDR规范的内存及控制器,所以Rambus的律师函接踵而至。虽然其中的一些诉讼至今也没有结束,但如此广泛的打击面显然也会让Rambus有所斩获。

  截至2012年7月中旬,Rambus在美国本土共有23项正在进行中的专利诉讼案件。而这一数量在科技类公司中排名第二,第一名是苹果公司。

  由于Rambus的“嚣张”行径,专门负责专利与商标管理的美国专利与商标办公室(USPTO)也坐不住了,2012年初,USPTO宣布废止了Rambus的三项重要内存技术专利。从经济角度来说,这一决定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Rambus的“盈利”能力。

  Rambus何以如此叱咤风云?纵观Rambus专利族,其几乎包括了所有内存,这其中就有DDR、DDR2、DDR3、Mobile DDR、LPDDR、LPDDR2、GDDR3内存及控制器的相关技术,而这几乎就是消费领域的所有内存技术。另外,图形处理器、媒体处理器、通信处理器、芯片组和其他芯片的一些内存控制技术也在Rambus的专利库中。可以说几乎所有需要内存电子设备都可能包括在Rambus的律师函快递范围之内;换一种说法,如果你是一家大型半导体企业,那么想要躲开Rambus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几乎已经丧失研发能力的Rambus何以会拥有如此多的专利?这是因为DDR SDRAM本身就包括了Rambus的专利技术在内,而通过一次次标准修订和升级而来的当代内存技术当然也无法脱离Rambus的打击范围。只要半导体行业还在生产和使用DRAM,那么Rambus很可能继续逍遥的活下去,无论是DDR4还是DDR5。

  而在公司经营方面,Rambus相当精明。由于其主业从最开始的内存技术研发已经改为现在的专利授权和维权,Rambus得以轻装上阵,将公司维持在一个相当小的规模,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运营费用。可以说公司的最大成本在于起诉、举证和律师费。

  另一方面,为了保证公司在未来仍然能够有“盈利能力”,Rambus会经常以很低的价格收购一些非常有潜力,拥有核心技术的,小型公司。

  Rambus的思想很简单:专利和技术其实就像在木板上钻孔,与其花费大量金钱与精力在木板最厚的地方钻孔,倒不如在木板最重要、最薄的地方钻很多孔,然后等着有人掉下去。

  目前,我们在Rambus的主页新闻栏中已经几乎找不到Rambus新技术的消息,整个版面已经被Rambus与某某公司签订专利授权协议的信息充满。而通过收购,Rambus已经掌握了LED背光、照明以及防盗版领域的一些技术。可以预见,几年之后,这些领域也可能成为Rambus的牧场。

  2012年7月26日,Rambus公布了其2012年第二季度及上半年财报。

  在截止6月30日第二季度内,Rambus取得收入5620万美元,同比减少15%,主要是契约收入降低、特定授权持有人版税较低、某项专利授权协议到期所致,环比减少11%,一是因为一季度有台积电的一次性专利授权协议,二是因为半导体行业所付的授权费用较低。

  整个上半年,Rambus的收入为1.191亿美元,同比减少8%,原因同上。 盈利状况方面,Rambus二季度亏损3220万美元(每股29美分),同比增加204%,环比增加15%,上半年累计亏损6010万美元,同比增加了3.1倍。

  Rambus目前拥有现金、现金等价物、可交换证券2.032亿美元,一个季度缩水2930万美元。

  为了阻止这“可耻”的营收下滑,Rambus在之前已经宣布任命Ronald Black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接替前任Harold Hughes。

  Rambus公司声明,Black曾担任MobiWire公司(前身为萨基姆无线公司)和一些其它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他也曾担任杰尔系统执行副总裁,并在摩托罗拉公司和IBM微电子部门担任高级管理职务。

  新CEO被希望能振兴Rambus公司,因该公司去年11月在诉讼中失利。该公司在指控美光科技公司和海力士半导体公司合谋阻止其芯片成为行业标准的诉讼中败诉,损失了39.5亿美元。当天陪审团判决导致该公司股价暴跌61%。

  Rambus公司主席J。 Thomas Bentley在之后的声明中指出,Black在管理各级复杂企业和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目标上拥有丰富的经验,这使得他成为Rambus公司下一阶段的领导的绝佳人选。

  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新任总裁显然会在公司的主营业务领域发起新一轮的攻势,看来又要有一些企业要和Rambus对付公堂了。

  后记

  在目前世界现行的专利体制下,出现Rambus这样的公司可以说是悲哀注脚。专利本来是为了保护那些勇于研发和投入的企业能够获得应有的回报的,但由于这一体制所不可回避的问题,一些已经无法推动市场和科技进步的企业却凭借着手中掌握的专利成为了其他的阻碍,并过上了“不劳而获”的富裕生活。

  但目前,这个问题仍然是无解的。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仍将看到Rambus这样的企业活跃在法庭上和媒体头条中。

  最后,附上部分曾经与Rambus签署授权协议或正在进行诉讼的公司名称:Intel、AMD、GLOBALFOUNDRIES、NVIDIA、三星、海力士、NEC、索尼、日立、东芝、美光、英飞凌、金士顿、三菱机电、博通、飞思卡尔、意法半导体、台积电、台联电、SLI、联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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