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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还债近四成靠卖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6 浏览次数:69
地方政府还债近四成靠卖地

26日上午,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马青山说,截至2012年底,我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48.77%。分析结果表明,我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仍不能回避,我省在政府性债务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各级政府共有债务5300多亿
  
  据了解,去年8月至9月,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和山东省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我省16个市(不含青岛)和128个县(市、区)本级以及1162个乡(镇)截至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的内容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等3类债务。
  
  这次审计,共涉及3107个政府部门和机构、257个融资平台公司、4473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167个公用事业单位、645个其他单位、51185个项目,共涉及144061笔债务。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去年6月底,我省各级政府(不含青岛)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4499.13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1218.68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1389.99亿元。加上青岛市,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5351.59亿元,政府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1346.07亿元,政府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1587.94亿元。
  
  4个市本级债务率高于100%
  
  不仅如此,部分地方和行业的债务负担也比较重。截至2012年底,有4个市本级、117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100%;其中2个市本级、4个乡镇2012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借新还旧率”超过了20%。从行业债务来看,截至去年6月底,我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和取消收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分别为345.24亿元和14.27亿元,债务偿还压力较大。
  
  地方性政府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也较高。马青山介绍,截至2012年底,14个市本级、81个县本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达到1437.34亿元,而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为3798.58亿元,上述14个市本级、81个县本级政府承诺靠卖地偿还的债务余额已占到了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的37.84%。
  
  关于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这一问题,马青山介绍,审计发现,有的地方违规通过回购(BT)、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举借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194.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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